结论:
合作开发分配方式优先按协议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协商补充,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土地可评估作价)确定,无法确定则等额享有,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合作开发的分配方式,以双方协商约定并写入合作协议为基础。常见分配模式有两种,一是按比例分配实物,如合作建房可按约定比例分配建成后的房屋面积;二是按比例分配利润,核算项目总收入与总成本得出利润后按约定比例分配。若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产生纠纷,首先可协商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分配比例,其中土地可评估作价计入出资;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视为双方等额享有权益。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遇到合作开发分配相关的纠纷或协议拟定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权益分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的合作开发项目,分配方式需以双方书面协议约定为核心依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引发纠纷时,应遵循法定规则逐步解决。
1.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配模式是首要措施。双方应在协议中约定具体分配方式,常见模式包括按比例分配实物(如合作建房后分配房屋面积)、按比例分配利润(核算项目收支后分润),需详细明确分配比例、条件及交付方式等内容,从源头避免纠纷。
2.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优先协商补充。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清,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将土地评估作价后与资金出资合并计算出资比例,按该比例分配权益;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视为双方等额享有权益。
3.协商无果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若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纠纷,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结合项目实际投入、贡献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裁判。
法律分析:
(1)合作开发的分配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常见模式包括两种。一是按比例分配实物,例如合作建房时按约定比例分配建成后的房屋面积;二是按比例分配利润,通过核算项目总收入与总成本得出利润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2)若双方未约定分配方式或约定不明,产生纠纷时可先协商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双方出资比例确定分配比例,土地需评估作价计入出资;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视为双方等额享有权益。
(3)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法院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双方实际贡献等因素进行裁判。
提醒:
合作开发前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配方式及纠纷解决途径,避免后续产生争议;若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具体案情后再采取行动。
(一)合作开发前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配方式。可选择按比例分配实物或利润,实物分配需约定具体面积比例,利润分配需明确核算方式和比例。
(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先通过协商补充约定。协商时可将土地评估作价,与资金投入合并计算双方实际出资比例,以此作为分配参考。
(三)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出资情况,包括土地评估价值和资金投入金额,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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