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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收入多财产分割会怎样分

吴** 上海-闵行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12 17:26:04 493人阅读

男方收入多财产分割会怎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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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后按协议处理,这样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12 21: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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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割比例并非由双方收入决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婚姻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多属共同财产,与收入多少无关。能达成分割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男方收入多不意味着分割时能多拿,法院会综合判定。

2025-12-12 20:5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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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财产分割不依据双方收入多少确定比例,一般均等分割,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公平合理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收入高低。若夫妻能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会少分或不分财产。所以男方收入多也不必然在分割财产时获得更多份额。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相关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12 19:2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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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割并非按双方收入多少确定比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多属共同财产,不论收入差异。
2.若双方能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因此,男方收入多不意味着能多分财产,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公平分割。

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可提前就财产问题进行沟通,必要时签订财产协议。若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2 18:2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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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财产分割不以双方收入多少定比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多为共同财产,与收入高低无关。
(2)若双方能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按协议处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3)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4)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这是对不诚信行为的惩罚。

提醒: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12 17:28:57 回复

【法律意见】对于分居期间的夫妻的工资收入,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予以分割。但是,夫妻可以协议分割。首先,分居并不影响夫妻婚姻关系,在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婚姻法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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