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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法定夫妻特有财产

郭* 重庆-大足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12 17:46:35 382人阅读

哪些情况属于法定夫妻特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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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明确财产为法定夫妻特有财产,在婚前购买财产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购买凭证、合同等,证明财产取得时间在结婚前。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时,与赔偿方签订明确的赔偿协议,清晰表明该赔偿的性质和归属。
(三)订立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财产时,合同内容要明确且规范,最好进行公证。
(四)对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保留购买时能证明用途的相关说明或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5-12-12 20: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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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夫妻特有财产归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以下财产属于法定夫妻特有财产:结婚前就取得的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定归一方的财产。

2025-12-12 19:5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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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定夫妻特有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包括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依法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其在结婚前取得,自然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是为保障受损害方生活,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所以归个人。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体现了意思自治,按订立者意愿只属于一方。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有特定人身依附性,像仅供一方使用的专业工具等也属个人财产。对于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则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定。这些特有财产明确归夫妻一方,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大家对夫妻特有财产的判定及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2 18: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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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夫妻特有财产归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其取得时间在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为保障受损害方生活,归个人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订立者意愿只属于一方;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人身依附性,如仅供一方使用的专业工具等;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定。

为保障夫妻双方对特有财产的权益,建议夫妻双方明确各自特有财产范围,可签订财产协议进行约定。在处理涉及特有财产的事务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18: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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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其取得时间在结婚之前,所以属于个人财产范畴。这是基于财产取得的时间节点来判定其归属。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因其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目的是保障受损害方的生活,故而归个人所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这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按照订立者的意愿,该财产仅属于一方。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的人身依附性,像仅供一方使用的专业工具等,归一方所有。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需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具体判定。这些法定夫妻特有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提醒: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财产归属的证据。若对财产性质认定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2 18:27:4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问题解答如下,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很显然,被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部分,肯定就是属于夫妻财产的。除此之外,上述八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也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就这些财产而言,要是日后离婚的话,就不能要求进行分割。而很多不属于夫妻财产的认定都是根据婚前婚后来判断的,另外就是该财产由谁购得。

什么情况才算夫妻分居,夫妻分居事实如何证明一、什么情况才算夫妻分居:1、分床不分房: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2、夫妻异地居住: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二、夫妻分居事实怎么证明: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3、人证,或者证人证言。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证言来作证,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4、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5、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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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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