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酉阳县法律咨询 > 酉阳县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未签合同遇车祸单位是否需赔偿

未签合同遇车祸单位是否需赔偿

王* 重庆-酉阳县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12.12 12:21:56 315人阅读

签合同遇车祸单位是否需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酉阳县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酉阳县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单位是否赔偿取决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和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车祸发生在合理上下班途中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即便未签合同,单位也应赔偿。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能通过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单位需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费用;若未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承担全部赔偿。
2.若不构成劳动关系或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通常无需赔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遭遇此类情况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权益。单位应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避免潜在赔偿风险。

2025-12-12 16:57: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单位是否对未签合同遇车祸的员工进行赔偿,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当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员工在合理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这属于工伤范畴,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有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员工就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单位需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都由单位承担。
(3)若不构成劳动关系或者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通常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遇到此类情况,员工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2 16:08:00 回复
咨询我

(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若未签合同遇车祸想让单位赔偿,需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二)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确认车祸是否发生在合理上下班途中,且本人非主要责任。若符合,申请工伤认定。

(三)明确赔偿责任:认定为工伤后,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未缴纳,所有工伤赔偿由单位承担。若不构成劳动关系或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一般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5-12-12 14:32:59 回复
咨询我

1.未签合同遇车祸,单位是否赔偿,要看有无劳动关系和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合理上下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车祸,属工伤,单位要赔偿。没签书面合同,有工资支付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单位按标准付费,没缴工伤保险,单位全赔。

3.不构成劳动关系或不符工伤认定条件,单位通常不用赔偿。

2025-12-12 13:47:2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未签合同遇车祸,单位是否赔偿取决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符合条件单位应赔偿,反之无需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车祸发生在合理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属于工伤范畴,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能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都由单位承担。若不构成劳动关系或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难以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13:26:28 回复

▌案情赵某在某企业传达室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5月20日,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留用他,征求本人意见,他亦同意。7月的一天,赵某骑车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左腿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事后,赵某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遭到单位拒绝,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分析单位认为,赵某虽然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但他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所以单位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在其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综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赵某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单位最终承担了赵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赵某在某企业传达室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5月20日,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留用他,征求本人意见,他亦同意。7月的一天,赵某骑车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左腿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事后,赵某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遭到单位拒绝,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分析单位认为,赵某虽然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但他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所以单位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在其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综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赵某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单位最终承担了赵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赵某在某企业传达室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5月20日,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留用他,征求本人意见,他亦同意。7月的一天,赵某骑车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左腿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事后,赵某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遭到单位拒绝,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分析单位认为,赵某虽然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但他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所以单位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赵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在其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综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赵某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单位最终承担了赵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