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医疗期工资是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应享有的权益,企业需按规定执行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且通常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若单位拒绝按时发放,职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医疗补助费是在特定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合同时,若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要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发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支付,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
提醒:
职工要留意医疗期工资和医疗补助费的规定,遇到问题及时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医疗期工资:企业职工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等按规定执行,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若遇单位拒绝发放,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准备仲裁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二)医疗补助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经鉴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确认无法从事相关工作而解除合同的,单位按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职工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医疗期补偿金包含医疗期工资和医疗补助费。医疗期工资按规定发放,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职工可要求单位按时支付,若单位拒绝,可投诉或仲裁。
2.医疗补助费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或经鉴定后解除合同时支付。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工作而解约的,单位按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另发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职工可先协商,不成则仲裁。
结论:
医疗期内补偿金包括医疗期工资和医疗补助费。医疗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单位拒绝发放可投诉或仲裁;医疗补助费在特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下支付,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等解决。
法律解析: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有相关规定,医疗期工资通常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按时发放。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而医疗补助费是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支付。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支付,协商不成就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如果大家在医疗期内补偿金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帮助。
专业解答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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