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大足区法律咨询 > 大足区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事故认定书二十天未出该怎么办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胥斐律师

胥斐律师,毕业于江苏南京大学,现为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人才战略委员会主任、内核委员会主任。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执业以来,尤其精于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商业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务追偿、婚姻及非诉讼案件的处理。胥斐律师乐于助人,工作认真,办事严谨,讲求团队合作。在执业过程中,以勤勉谨慎、恪守职责、诚信、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办理了很

19951029982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事故认定书二十天未出该怎么办

乔* 重庆-大足区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12.12 03:07:30 474人阅读

事故认定书二十天未出该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大足区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大足区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规定。一般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若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可先联系负责交警询问未出具原因,可能是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形。
3.若不存在正当理由拖延,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如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要求督促依法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09:06: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当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时,可先与负责的交警沟通,了解未出具的原因,可能是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况。
(3)若不存在正当理由拖延,可向上级部门如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反映,促使其依法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遇到事故认定书超期未出具情况,先了解原因,若不合理拖延要及时向上级反映,不同事故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具体解决方案可进一步咨询。

2025-12-12 08:45:32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先与负责事故的交警沟通,了解未出具的原因,因为可能存在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况。

(二)若不存在正当理由拖延出具,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如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督促其依法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5-12-12 07:53:11 回复
咨询我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需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若二十天未收到事故认定书,可联系负责交警问明原因,可能是检验鉴定未完成。
3.若无故拖延,可向交警支队法制科或督察部门反映,督促其依法及时出具,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2 06:58: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应在规定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二十天未出,可先联系交警询问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的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正常现场调查的应十日内制作,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若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有可能是存在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况,所以可先联系负责交警询问原因。若不存在正当理由而拖延出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此时可向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等上级部门反映,督促其依法及时出具。如果在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问题上遇到困难或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05:00:1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的情况已经超过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个人建议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然后去提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