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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规定。一般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若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可先联系负责交警询问未出具原因,可能是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形。
3.若不存在正当理由拖延,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如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要求督促依法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09: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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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当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时,可先与负责的交警沟通,了解未出具的原因,可能是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况。
(3)若不存在正当理由拖延,可向上级部门如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反映,促使其依法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遇到事故认定书超期未出具情况,先了解原因,若不合理拖延要及时向上级反映,不同事故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具体解决方案可进一步咨询。
2025-12-12 08:4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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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先与负责事故的交警沟通,了解未出具的原因,因为可能存在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况。
(二)若不存在正当理由拖延出具,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如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督促其依法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5-12-12 07:5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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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需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若二十天未收到事故认定书,可联系负责交警问明原因,可能是检验鉴定未完成。
3.若无故拖延,可向交警支队法制科或督察部门反映,督促其依法及时出具,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2 06:5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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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应在规定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二十天未出,可先联系交警询问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的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正常现场调查的应十日内制作,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若二十天未出事故认定书,有可能是存在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情况,所以可先联系负责交警询问原因。若不存在正当理由而拖延出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此时可向交警支队的法制科或督察部门等上级部门反映,督促其依法及时出具。如果在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问题上遇到困难或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05:00: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