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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死该如何打官司

王** 重庆-忠县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5.12.11 01:58:25 341人阅读

医疗事故致死该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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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基础。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能全面反映医疗过程及损害结果,为后续鉴定和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2)申请鉴定很关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可明确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判断责任的重要依据。
(3)确定被告和撰写起诉状。明确有责任的医疗机构为被告,在起诉状中清晰列出赔偿请求,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起诉与庭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进入庭审阶段,双方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陈述观点,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提醒:
医疗事故致死案件复杂,证据收集和鉴定环节易出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意见以获得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2025-12-11 07:1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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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收集要全面细致,除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外,若有医护人员交流记录、监控视频等也应收集。
(二)鉴定环节要了解不同鉴定的特点和适用情况,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积极配合鉴定机构工作。
(三)撰写起诉状时,各项赔偿请求要依据相关标准准确计算,确保合理合法。
(四)庭审过程中,患者家属要条理清晰地举证和辩论,可提前准备好陈述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5-12-11 05:4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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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证据:收集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能证明医疗过程和损害结果的材料。

2.申请鉴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明确医疗机构有无过错及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3.起诉维权:确定责任医疗机构为被告,撰写起诉状,提出赔偿请求,向法院递交材料。

4.参与庭审: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患者家属证明过错与因果关系,最后等法院判决。

2025-12-11 04:4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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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事故致死打官司,需收集证据、申请鉴定、确定被告、撰写起诉状、向法院递交材料,经开庭审理后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在医疗事故致死的案件中,收集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是基础,这些材料能证明医疗过程和损害结果。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可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确定有责任的医疗机构作为被告后,撰写起诉状并明确赔偿请求,如医疗费、丧葬费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患者家属要证明医疗行为的过错和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会进行反驳,最终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如果在医疗事故致死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11 02: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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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致死打官司需按严谨步骤进行,以保障权益。收集证据是基础,能证明医疗过程和损害结果,为后续鉴定和诉讼提供支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可明确责任。确定被告后撰写起诉状,明确各项赔偿请求。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进入庭审环节,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由法院判决。
3.建议在收集证据时要全面细致,确保材料完整有效。申请鉴定要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撰写起诉状时,各项赔偿请求要合理合法,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庭审中要沉着应对,合理表达诉求。在整个过程中,可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高胜诉几率。

2025-12-11 02:19:4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吊取证据。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医务人员医疗过失致死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医疗过失性质严重,应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解释】本条是关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规定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医务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其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本条规定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致死赔偿的标准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医务人员医疗过失致死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医疗过失性质严重,应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解释】本条是关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规定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医务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其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本条规定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致死赔偿的标准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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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麻药致人死亡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专业解答打麻药致人死亡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有,医疗双方自行的协商解决,再者就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前两者都处理不好的话,那么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依法的解决,这都是可以获得法院支持的。

    2024.08.02 265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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