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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单位能成主体吗

李* 陕西-西安 公司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10 18:49:24 475人阅读

寻衅滋事,单位能成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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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该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能构成此罪。
(3)单位犯罪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刑法未将单位列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单位不能成为此罪责任主体。
(4)若单位人员为单位利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提醒:个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会担责,单位人员为单位实施此类行为,相关责任人也会被追责,遇复杂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0 22: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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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主体范围
在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时,要清楚主体只能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排除单位。

(二)单位行为处理方式
当遇到单位实施类似行为时,应聚焦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此条未将单位列为犯罪主体。

2025-12-10 20:3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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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衅滋事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
2.寻衅滋事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构成此罪。
3.单位犯罪需法律明确规定,刑法未将单位列为寻衅滋事罪主体。
4.若单位人员为单位利益实施该行为,追究直接主管和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2025-12-10 20:2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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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该罪。
法律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据法律,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能构成此罪。单位犯罪的认定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刑法没有把单位列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因此单位不能成为该罪的责任主体。若单位人员为单位利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在这方面你遇到法律问题或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解答与帮助。

2025-12-10 20:1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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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此罪。因为寻衅滋事罪是肆意挑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犯罪需法律明文规定,刑法未将单位列为寻衅滋事罪主体,所以单位无法成为该罪责任主体。
1.若单位人员为单位利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应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刑事责任。主管人员对单位行为有决策和管理职责,需为其行为担责。
2.同时要追究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他们具体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对危害结果发生有直接作用。

2025-12-10 19:57:56 回复

一、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类型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他人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⑵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⑶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⑷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二、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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