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合同条款不合理,签订前可协商修改,签订补充协议;签订后显失公平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格式条款若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则可能无效,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条款不合理,与对方协商修改是合理且可行的方式,协商成功后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原条款,能保障双方权益。合同签订后,若条款显失公平,这种情况违背了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受损害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条款。对于格式条款,若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或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会被认定无效。当遇到公司合同条款不合理的情况,大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若对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发现公司合同条款不合理,要依据合同所处阶段采取对应措施。合同签订前发现不合理,应与合同相对方积极协商,指出不合理处并提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后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原条款。
倘若合同已签订,若不合理条款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条款。显失公平指一方利用对方不利情形,使合同权利义务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另外,若不合理条款为格式条款,且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或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无效。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前协商时要保持理性沟通,以专业态度阐述观点。
2.已签订合同发现问题,及时收集显失公平或格式条款无效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条款不合理,与合同相对方积极协商是明智之举。明确指出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若能达成共识,可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原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平衡。
(2)合同签订后,若不合理条款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的权利。显失公平的情形包括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3)对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若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或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可能无效,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提醒:
遇到合同条款不合理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合同签订前:积极与合同相对方协商,指出不合理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若协商成功,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原合同条款。
(二)合同已签订:
1.若不合理条款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条款。
2.若不合理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加重对方责任、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可能无效,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