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渝北区法律咨询 > 渝北区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已离婚后怎样追加配偶为执行人

已离婚后怎样追加配偶为执行人

赵** 重庆-渝北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8 13:13:54 424人阅读

离婚后怎样追加配偶为执行人

其他人都在看:
渝北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渝北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追加配偶为执行人需符合法定情形,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申请并附证据,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不服裁定可申请复议,具体操作需遵循法定程序。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里可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配偶为执行人。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申请时提交书面追加申请并说明理由,附上债务形成时的聊天记录、借款用途证明等相关证据。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理由成立就裁定追加,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不过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如果在离婚后追加配偶为执行人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程序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20:12:05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追加配偶为执行人需严格依照法定情形进行。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申请,但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2.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阐述追加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像债务形成时的聊天记录、借款用途证明等。法院会审查申请,理由成立则裁定追加,不成立则驳回。
3.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不过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具体操作务必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

建议在收集证据时要全面细致,确保能有力证明债务性质。提交申请时,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准备材料,保证申请的规范性。

2025-12-08 19:46:4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后追加配偶为执行人有严格的法定情形要求。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才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申请。
(2)为了使追加申请获得支持,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债务形成时的聊天记录,能体现双方对债务的知晓和认可;借款用途证明,可表明借款确实用于家庭相关事务。
(3)申请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在申请中详细说明追加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4)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若理由成立,裁定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申请。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提醒: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追加配偶为执行人的操作务必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18:24:51 回复
咨询我

(一)确定债务性质。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符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可考虑追加配偶为执行人。

(二)准备证据。收集能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材料,像债务形成时的聊天记录、借款用途证明等。

(三)提交申请。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追加申请,在申请中详细说明追加理由,并附上准备好的相关证据。

(四)应对裁定。等待法院审查,若裁定追加则按后续程序执行;若裁定驳回,在规定期限内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此条未直接针对追加配偶,但体现了在执行中追加被执行人需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的原则。

2025-12-08 16:38:02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追加配偶为执行人,得符合法定情形。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申请,不过要拿出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

2.申请时要交书面申请,写清理由并附上证据,像债务形成时的聊天记录、借款用途证明等。

3.法院会审查申请,理由成立就追加,不成立则驳回。对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向上一级法院复议。不同案件有差异,操作得按法定程序来。

2025-12-08 14:49: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