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的连带清偿责任存在期限,若判决未明确,适用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
(2)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若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为保证期间。
(4)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提醒:
在涉及连带清偿责任的保证关系中,债权人要留意保证期间,及时行使权利;保证人也需明确自身责任期限。不同案情下保证期间的确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一)若法院判决明确了连带清偿责任期限,按判决执行。
(二)若判决未明确,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法院判决的连带清偿责任有期限,若判决未明确,按法律规定。
2.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仲裁,或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不再担责。
3.保证期间可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为主债务履行期满起六个月。
4.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不明,保证期间从债权人给的宽限期满起算。
结论:
法院判决的连带清偿责任有期限,判决未明确时按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可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有相应计算方式,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清偿责任的保证期间很关键。若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保证期间的明确规定,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连带清偿责任及保证期间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法院判决的连带清偿责任有期限,若判决未明确,保证期间按法律规定执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若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2.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对于债权人,要及时了解保证期间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积极行使权利,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4.对于保证人,需明确自身责任和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间行使权利,可依法免除保证责任。
专业解答当事人须承担无限制的债务清偿职责。 例如,在合伙企业这样的组织形式之中,每一位都是合伙人,他们必须共同承担全部的合伙债务清偿义务,同时身为债权方的债权人,亦有权向任何一位或者多位合伙人请求支付部分乃至全部合伙债务。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无限连带责任的内涵有什么,连带清偿责任怎么追偿?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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