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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奶奶去世,宅基地上有房屋时,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同时获得使用该宅基地的权利,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自然毁损。此时应注意对房屋进行合理维护,避免因过度损坏而提前失去使用宅基地的依据。
(二)若宅基地上无房屋或房屋已灭失,村集体会收回宅基地,这种情况下若继承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依法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三)继承人是城市户口,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房屋并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要妥善管理房屋,保障自身使用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表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而地上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被继承,体现了“地随房走”原则。
2025-12-07 06: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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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并非个人财产,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能继承。
2.奶奶去世后,若宅基地上有房,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地随房走”,可使用房屋至自然毁损。
3.若宅基地上无房或房屋灭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4.符合申请条件的继承人可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城市户口继承人通常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仅能在房屋存续期使用。
2025-12-07 05:4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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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不可继承,其上房屋可继承。奶奶去世后,有房则继承人因房获宅基地使用权“地随房走”,无房或房灭失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符合条件可申请宅基地,城市户口继承人一般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仅能在房存续时因继承房屋使用宅基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被继承。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能够被继承。当奶奶去世后,若宅基地上存在房屋,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同时,依据“地随房走”原则获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自然毁损。要是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灭失,那么宅基地就会由村集体收回。若继承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依法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城市户口的继承人通常不可以单独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房屋并在房屋存在期间使用宅基地。如果大家在宅基地继承等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07 04:4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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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奶奶去世后,若宅基地上有房屋,继承人因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利,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自然毁损。
2.若宅基地上无房屋或房屋已灭失,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若继承人符合申请条件,可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3.若继承人是城市户口,通常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仅能继承房屋并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
建议:继承人应及时关注房屋状况,对有继承价值的房屋进行合理维护。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城市户口继承人要明白自身权利界限,避免超范围使用宅基地。
2025-12-07 04:3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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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个人不拥有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2)奶奶去世后,若宅基地上有房屋,继承人继承房屋同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利,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可使用房屋至自然毁损。
(3)若宅基地上无房屋或房屋灭失,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4)符合申请条件的继承人,能依法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的继承人,一般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仅能继承房屋并在房屋存在期间使用宅基地。
提醒:继承人需注意房屋的维护,避免房屋灭失导致失去宅基地使用权利。不同情况的继承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7 04:37: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