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乐山法律咨询 > 乐山醉驾法律咨询 > 男子醉驾致女子受伤会怎么判罚

男子醉驾致女子受伤会怎么判罚

雷** 四川-乐山 醉驾咨询 2025.12.05 16:08:22 481人阅读

男子醉驾致女子受伤会怎么判罚

其他人都在看:
乐山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乐山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女子而言,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医疗凭证,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后续索赔。
(二)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协助确定事故责任。
(三)若与男子就民事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5-12-05 20:51:03 回复
咨询我

1.男子醉驾致女子受伤,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上,醉酒驾车会被吊销驾照,五年内不能重考。

2.刑事处罚分情况。若女子未重伤,男子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和罚金。

3.若女子重伤且男子负主责或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逃逸等情节判三到七年,逃逸致人死亡判七年以上。

4.男子要承担民事赔偿,赔女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2025-12-05 19:55:1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男子醉驾致女子受伤,会面临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在行政处罚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刑事处罚根据女子伤情而定,若未达重伤标准,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女子重伤且男子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逃逸等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男子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女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或是对自身涉及的法律责任不清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5 19:23:53 回复
咨询我

男子醉驾致女子受伤,需承担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刑事处罚分情况而定。若女子伤情未达重伤标准,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女子重伤且男子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逃逸等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男子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要赔偿女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建议男子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赔偿女子损失以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杜绝醉驾行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025-12-05 18:49: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行政处罚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这是对酒驾者驾驶资格的限制,旨在减少道路安全隐患。
(2)刑事处罚方面,若女子伤情未达重伤标准,男子构成危险驾驶罪,这是对其醉酒驾驶这一危险行为本身的刑事制裁。当女子重伤且男子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时,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不同情节量刑不同,逃逸等恶劣情节会加重刑罚,体现了对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的综合考量。
(3)民事赔偿责任是男子对女子因事故遭受损失的补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提醒:
醉酒驾驶危害极大,不仅面临严厉处罚,还会给他人带来严重伤害。不同案情法律后果不同,建议事故相关方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7:53:1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关于本案争议的实质在于:1.如何正确区分过失犯罪与意外事件。2.如何正确区分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1.意外事故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意外事件是指由于不可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损害后果,不认为是犯罪。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在杨某致使A死亡一案中,杨某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是事先能预见,并不是不可能避免的。因此,杨某的行为是过失犯罪。  2.从法条竞合犯的角度来区分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法条竞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数条法条,而数法条之间存在包容或者交叉关系的情况。在这里要注意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细微区分,想象竞合适用的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而法条竞合的规则是专门、特殊的规定优先适用,不一定按其触犯的重法条处罚。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分别触犯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法条竞合犯。杨某的行为在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这一点上存在重合,但具体行为表现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且酒后驾车,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据此,杨某醉酒驾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其行为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