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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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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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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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无法防止以下危险的应逮捕:实施新犯罪;危害安全或秩序;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串供;打击报复相关人员;自杀或逃跑。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或曾故意犯罪、身份不明且可能判徒刑以上的,应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违规情节严重,可逮捕。
结论:
满足特定情形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或可以被逮捕。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诸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另外,若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也应当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如果您遇到与犯罪嫌疑人逮捕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法律明确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的多种情形。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出现实施新犯罪、危害安全秩序、毁灭伪造证据、打击报复、自杀逃跑等社会危险性的;二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且曾故意犯罪、身份不明的;三是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
2.对于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证据和犯罪嫌疑人情况,精准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在执行逮捕时,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于公众,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对逮捕条件等法律规定的认知,增强法治意识。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明确告知其权利和义务,确保他们了解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
(1)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能防止如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社会危险性,应予以逮捕。这是基于保障社会安全和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考虑。
(2)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也应当逮捕。此类情况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大。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这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种制裁措施,以维护司法强制措施的严肃性。
提醒: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规定,避免因违规导致被逮捕。不同案情对应的法律适用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在判断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时,要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上述社会危险性,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存在这些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
(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曾经故意犯罪、身份不明的,也要果断决定逮捕。
(三)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可根据情况决定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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