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规定。一般情况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认定书作出后的通知方式中,短信通知发送时间由交管部门安排。若未收到短信可主动联系了解情况。
3.由于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安排等因素,实际制作和通知时间存在差异。
建议:当事人可在接近规定时间时,主动与交管部门沟通,及时获取认定书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后续处理。同时,交管部门也应尽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书制作与通知。
法律分析:
(1)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涉及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这体现了法律对事故处理效率的要求,保障当事人能及时获取事故认定结果。
(2)认定书的通知方式包括短信通知,但发送时间由交管部门安排。若未收到短信,当事人可主动联系了解情况。
(3)由于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安排等差异,实际制作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与法定时间有所不同。
提醒:
当事人要留意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若长时间未收到可主动询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对认定书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间规定,普通情况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二)关注认定书通知方式,若通过短信通知,耐心等待交管部门安排。
(三)若未收到短信通知,主动联系交管部门询问认定书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通常,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2.认定书作出后,短信通知时间由交管部门安排。没收到短信可主动联系询问。
3.实际中,受案件复杂程度、工作安排等影响,时间会有差异。
结论: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规定,认定书短信通知时间取决于交管部门安排,未收到可主动联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若通过短信通知,其发送时间由交管部门具体安排,若未收到短信,可主动联系交管部门。不过在实际中,由于案件复杂程度、工作安排等多种因素,认定书制作时间会有所差异。如果您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关于认定书制作时间、通知方式等方面的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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