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有能力执行的认定,关键在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是否具备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这是判断是否能执行的基础条件。
(2)拒不执行的表现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还有拒不交付指定财物、票证,拒不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等。这些行为都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公然违抗。
(3)要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会面临刑事处罚。
提醒: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因拒不执行面临刑事风险。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当事人是否有能力执行,要查看其是否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是否具备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比如查看名下房产、存款等财产情况。
(二)确认是否存在拒不执行行为,留意是否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以及是否拒不交付指定财物、票证或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等。
(三)考量情节是否严重,看是否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是否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认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可从三方面考量:
一是有执行能力,即有执行义务的人有可执行财产,或能履行特定行为义务。
二是拒不执行,指用各种手段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如转移财产、不交付指定财物等。
三是情节严重,比如让债权人损失重大、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符合这些条件,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结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符合特定条件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解析:认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要从三方面考量。一是有能力执行,即负有执行义务者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二是拒不执行,包括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多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方式。三是要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如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等。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遇到涉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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