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再审申请被受理后,原判决一般会中止执行,但存在不中止执行的特殊情况。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法院通常会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如果案件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类型,出于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权益的考虑,可以不中止执行。此外,若当事人提供足额财产担保,法院也可根据其申请裁定中止执行;若原执行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法院还可能依职权裁定中止执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