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刚租的房房东要卖房,承租人权益受法律保护,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确保即便房东卖房,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同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通知就卖房,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若合同无特别约定,承租人不能因房东卖房提前解约。承租人可与房东沟通,有购买意愿就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想购买则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保障居住权益。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刚租的房房东要卖房,承租人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确保即便房屋所有权转移,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新所有人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同时,房东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若房东未通知承租人卖房,承租人有权主张赔偿损失。若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若无特别约定,不能因房东卖房提前解约。
3.解决措施和建议:承租人可主动与房东沟通,了解卖房具体情况。若有购买意愿,及时表明要行使优先购买权;若不想购买,可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以此保障自身居住权益。
法律分析:
(1)“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承租人的租赁权益。即使房东将房屋出售,原有的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这确保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居住稳定性。
(2)房东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房屋出售事宜,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这一规定给予了承租人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机会。
(3)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就卖房,承租人有权主张赔偿损失。若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若无特别约定,不能因房东卖房而提前解约。
(4)承租人可主动与房东沟通,若有购买意愿可主张优先购买权;若不想购买,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保障居住权益。
提醒:
承租人要留意房东是否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处理租赁关系时,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若遇到房东要卖房的情况,承租人可先与房东沟通,了解卖房具体情况。
(二)若承租人有购买意愿,及时向房东表明要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若承租人不想购买,可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保障自身居住权益。
(四)若房东未通知承租人就卖房,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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