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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怎样才算成立

罗** 安徽-亳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01 12:56:30 302人阅读

寻衅滋事怎样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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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寻衅滋事的认定有严格条件。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需有故意。客观上,实施随意殴打他人等四类行为之一,且达到相应情节标准才可认定。
(2)“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有具体衡量标准。像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就属于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则属于情节严重。
(3)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处罚会加重。

提醒:
日常生活中要控制自己行为,避免因冲动实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不同案情认定和处罚不同,如有法律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1 16:1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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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寻衅滋事行为是否成立,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要确认行为主体是否为一般主体,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
(二)从客观行为看,若出现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要进一步判断是否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标准。比如查看是否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是否达一千元以上等。
(三)若发现有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使其受到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5-12-01 16:0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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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衅滋事成立有条件:主体为一般人,主观是故意。
2.有以下行为可认定: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秩序严重混乱。
3.判定标准:随意殴打致一人轻伤或二人轻微伤属情节恶劣;强拿一千元以上或损毁、占用两千元以上财物属情节严重。
4.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会加重处罚。

2025-12-01 15:4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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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寻衅滋事成立需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故意,且实施特定行为并符合“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条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会加重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需多方面条件。主体上为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客观上,有随意殴打他人等四种行为之一且达到相应情节标准才可认定。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就符合“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处罚会加重。这体现了法律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重视。如果遇到涉及寻衅滋事相关的法律问题,难以自行判断或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1 14:3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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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认定需多方面考量。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且符合相应情节标准才构成。像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属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属情节严重。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此类行为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会加重处罚。

为减少寻衅滋事行为,首先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此类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其次,公共场所应加强安保措施和管理力度,及时制止可能的滋事行为。最后,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对寻衅滋事行为依法惩处,起到震慑作用。

2025-12-01 12:5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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