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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妻欠下高额债务如何处理

李** 辽宁-大连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1.28 16:02:13 345人阅读

年轻夫妻欠下高额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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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债务性质
先判断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个人债务则是一方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

(二)根据债务性质处理
共同债务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用个人财产偿还。若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需看债务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三)协商与诉讼
夫妻可先自行协商债务承担问题,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11-28 20: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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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分债务性质处理年轻夫妻高额债务。若为共同债务,先用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所需的个人名义债务。

2.若是一方个人债务,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婚前个人债务,债权人向配偶主张权利,法院通常不支持,除非能证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3.夫妻可先自行协商债务承担,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2025-11-28 19:4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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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年轻夫妻欠下高额债务,需区分债务性质处理,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可协议或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特殊情况除外,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这种情况下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各归各有,可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而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不过债权人若能证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可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夫妻面对债务问题可先自行协商债务承担,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您在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28 18:1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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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轻夫妻欠下高额债务,需先区分债务性质再处理。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涵盖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若为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不过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通常法院不予支持,除非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3.解决措施:夫妻可先自行协商债务承担。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债务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2025-11-28 18: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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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务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不同。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3)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法院通常不支持,除非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4)夫妻可先自行协商债务承担,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提醒:
处理债务时要准确界定债务性质,避免因认定错误产生纠纷。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8 16:31:43 回复

【法律意见】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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