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获得一次性补偿金额区分不同情形确定。工伤死亡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解决措施和建议:
1.遭遇工伤死亡,家属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相关材料申领补偿。
2.人身损害死亡案件,当事人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赔偿。
法律分析:
(1)工伤死亡情形下,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三项补偿。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为家属处理丧葬事宜提供了一定资金支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能在经济上给予家属较大补偿。此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保障特定亲属的生活。
(2)人身损害导致死亡,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死亡赔偿金计算与年龄相关,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一般按二十年算,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有所调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提醒:不同情形下死亡补偿计算复杂,实际处理中证据收集、标准适用等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员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工伤死亡情形,近亲属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基金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同时了解当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以便准确计算补偿金额。
(二)若为人身损害导致死亡,受害者家属可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受诉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受害者的身份、收入等情况,以便法院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等计算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1.工伤死亡: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补偿,包括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丧葬费是6个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结论:
死亡获得一次性补偿金额因工伤死亡和人身损害死亡两种情形而不同。
法律解析:
工伤死亡情形下,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人身损害导致死亡时,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个月总额。如果遇到死亡赔偿金额确定的相关问题,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确定是否非法用工: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专业解答对于鉴定之前的费用,根据《办法》第4条规定,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也是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律师解析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律师解析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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