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工伤赔偿相关的工资基数是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之前的应发工资,而非实际到手的收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项目,都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算基数;停工留薪期更是明确要求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这里的“本人工资”“原工资”,按规定包含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对应工资总额的概念,而五险一金是从工资总额中代扣的法定项目,不影响赔偿基数的计算 。比如月应发工资1万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8000元,计算十级伤残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仍按1万元为基数核算。
您好!工伤赔偿的相关标准,按受伤职工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哦。
2025-11-28 12:22:50 回复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并不是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实际收入,其确定方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本人工资的定义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关联和差异
一般情况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来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此时缴费工资和实际工资是一致的,工伤赔偿的本人工资就相当于未扣除五险一金前的应发工资。
特殊情况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可能未按照职工实际工资足额申报缴费工资,导致缴费工资低于职工的实际工资。这就会造成职工在获得工伤赔偿时,依据缴费工资计算的赔偿金额低于按照实际工资计算的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示例
假设职工小李在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未扣除五险一金)每月平均为8000元,但用人单位为了少缴纳社保,按照500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社保。那么在计算工伤赔偿时,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缴费工资作为本人工资,就是每月5000元。但实际上小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对赔偿差额部分(按照8000元标准计算的赔偿与按照5000元标准计算的赔偿之间的差值)进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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