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实物证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给人定罪。法律强调判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仅有被告人供述不能定罪,而没有被告人供述但证据确实充分则可定罪。
证据确实充分要满足三条件,一是定罪量刑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定案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除实物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若形成完整证据链,达到上述标准,法院就能据此定罪。
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司法人员要不断提升证据审查能力,准确判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二是注重收集各类证据,拓宽证据收集渠道,形成完整证据链。三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审查证据,确保证据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分析:
(1)法律强调判案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易采信口供。仅有被告人供述,缺乏其他证据,不能判定有罪和量刑。
(2)即便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也可认定有罪和量刑。证据确实、充分需满足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这三个条件。
(3)除实物证据外,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若能构成完整证据链并达到相应标准,法院就能够以此给人定罪。
提醒:若面临相关法律情形,由于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重视其他类型证据收集。在无实物证据时,积极收集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让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二)确保证据合法性。收集的证据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证,保证证据真实可靠,能作为定案依据。
(三)排除合理怀疑。综合全案证据,对认定的事实反复推敲,排除可能存在的合理怀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1.即便没有实物证据,也能对人定罪。法律判案重证据、重调查,不轻易信口供。只有被告供述无其他证据,不能认定有罪;没被告供述,但证据确实充分,可认定有罪并处罚。
2.证据确实充分要满足:定罪量刑事实都有证据证明;定案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
3.除实物证据,证人证言等若形成完整证据链,达上述标准,法院可据此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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