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西城区法律咨询 > 西城区仲裁法律咨询 > 仲裁管辖权的规定是哪些

仲裁管辖权的规定是哪些

李** 北京-西城区 仲裁咨询 2025.11.20 23:23:02 365人阅读

仲裁管辖权的规定是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西城区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西城区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仲裁管辖权主要涉及两方面。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获管辖权的前提,协议要包含仲裁意愿、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且不能超出法定仲裁范围。
2.仲裁事项需在法定范围内,平等主体间的合同与财产权益纠纷可仲裁,婚姻、收养等纠纷及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若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可让仲裁委决定或法院裁定。一方找仲裁委、另一方找法院的,由法院裁定。

2025-11-21 06:27: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仲裁管辖权主要依据有效仲裁协议和法定仲裁范围确定,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时,可由仲裁委决定或法院裁定,两者请求冲突时由法院裁定。
法律解析:
仲裁机构获得管辖权,关键在于有效的仲裁协议。该协议需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明确的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同时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法定范围内,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可仲裁,而婚姻、收养等纠纷及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这一规定保证了仲裁的专业性和有效性,避免不适宜的纠纷进入仲裁程序。若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存疑,可通过仲裁委或法院解决,且当双方分别向仲裁委和法院提出请求时,以法院裁定为准。如果大家在仲裁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1 05:13:44 回复
咨询我

1.仲裁管辖权规定关键在于仲裁协议和法定范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获取管辖权的必要前提,其需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同时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仲裁事项需在法定范围内,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若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存异议,可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或法院裁定。当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裁定时,由法院裁定。
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仲裁协议时要确保符合法定要件,明确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遇到仲裁协议效力问题,及时按规定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寻求解决。

2025-11-21 03:30: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仲裁管辖权受仲裁协议和法定范围约束。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获得管辖权的基础,它必须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的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同时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仲裁事项需在法定范围内。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仲裁,而婚姻、收养等纠纷以及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当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时,可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或法院裁定。若双方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定。

提醒:
签订仲裁协议时要确保符合法定要求,明确仲裁事项范围。遇到仲裁协议效力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1 01:37:49 回复
咨询我

(一)签订仲裁协议时,要明确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愿,确定仲裁事项和选定仲裁委员会,同时确保仲裁事项在法定范围内,避免违反规定。
(二)若遇到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不要选择仲裁途径解决。
(三)当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时,可根据自身情况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或法院裁定,若双方分别向仲裁委和法院提出,由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025-11-21 00:01:2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也没反应提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法》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第十四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对于什么叫劳动仲裁管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什么是劳动仲裁管辖劳动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些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14条规定:“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管辖的原则,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首钢总公司迁安矿集体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162号)规定:“外省企业职工在京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四、指定管辖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对于仲裁保全级别管辖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关于国内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的级别管辖,《执行规定》已作了明确规定。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作出裁定,并由作出该裁定的基层人民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关于国内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的地域管辖,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管辖。当被申请人住所地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不一致时,就会形成不同的基层对该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竞合。因此,当事人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保全的对象(即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还是金钱;是物的还应写明其价值)的所在地,以便于人民在确定管辖时作为参考。《执行规定》规定“人民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第4条中规定“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主要考虑由审判庭和人民法庭执行迅速、便捷。至于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裁定究竟应由审判庭作出还是由执行机构作出,相关法律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在司法实践中自行掌握,有的由立案庭作出裁定直接由执行组执行,也有的由审判庭或由执行庭作出裁定。而《执行规定》第3条第(3)项中已明确规定,人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有关裁定的事项,只要没有明确说由审判庭作出的,也可以由执行局作出,而且现行的执行体制中,各地执行局均设有裁决组(庭),完全可以对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因为对财产保全的申请主要是审查是否存在导致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至于申请人是否能获得胜诉,在最终裁决作出之前只能是一种假定,在申请保全时,可以不必把这一因素作为主要考虑对象。因此,可以不由审判庭来考虑案件的实质问题。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均由执行机构负责作出裁定并执行更为适宜。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判定无管辖权我们所熟知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乃是专门承担处理劳资纠纷职责的专业机构。其所管控的管控范畴,涵盖了所有在本地区域发生的劳资纠纷。依据现行有效的《劳动仲裁法》规定,对于任何劳资纷争案件,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管辖。

    2024.10.18 2018阅读
  • 劳动纠纷仲裁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在劳动争议仲裁中,通常按照实际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委来管辖。如果双方同时向两地提出仲裁,那么由劳动合约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当事人申请仲裁,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保护。

    2024.10.04 1113阅读
  • 劳动仲裁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处理涉及劳动仲裁纠纷时,通常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上级或劳动者实际供职地基层法院来行使司法管辖权。如果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法院将拥有最终管辖权。这样的规定旨在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维权途径,全面保障他们的法定权益。

    2024.10.04 1394阅读
  • 劳动仲裁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在劳动仲裁案件中,管辖法院一般是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分别向两地法院起诉,由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基层法院审理。

    2024.10.04 1929阅读
  •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案件通常是由劳务合同执行地或雇主所在地的劳资纠纷仲裁委员会来裁决的。要是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诉,那就由合同执行地的委员会来裁决。这么做主要是为了方便劳动者维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规定能让争议解决机制更高效,也更贴近劳动者的实际需求。

    2024.10.03 140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