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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和注意啥事项

陈* 上海-金山区 取保候审咨询 2025.11.20 09:42:17 433人阅读

取保候审条件和注意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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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有适用条件,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规定,违反规定会有相应后果。
法律解析:
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多项规定。若违反这些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甚至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大家在涉及相关情况时更好地依法行事。如果大家在取保候审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0 16:5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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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其适用条件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罚可能和人身危险性,也兼顾特殊人群的实际情况。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是确保诉讼程序正常开展的必要要求,违反规定会面临相应的惩戒。
2.对于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取保候审的申请,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同时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定期巡查其遵守规定的情况。
3.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义务,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遭受更严厉的处罚。
4.对于社会公众,应增强对取保候审制度的了解,理解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营造支持司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5-11-20 15:5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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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较为明确。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等情况。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同时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情况。
(2)被取保候审人需严格遵守多项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信息变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这是为了确保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正常开展。
(3)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会面临相应后果,如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甚至可能被监视居住或逮捕。

提醒:被取保候审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违规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

2025-11-20 14:0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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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申请取保候审,需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比如是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符合条件后,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
(二)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规定,不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三)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如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025-11-20 12: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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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一是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三是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婴儿,取保无危险;四是羁押期满案件未结。

2.被取保人要遵守规定,如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地,信息变更及时报告,传讯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不毁证串供。

3.违反规定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可能被责令悔过、重新取保、监视居住或逮捕。

2025-11-20 10:24:12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注意事项:  1、以上条款是否均有约定;  2、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提前多久通知劳动是否续订,最好在合同中明确一下。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拒不出具的,继续按月支付工资。  暂时就想了这几条,供你参考。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179条: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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