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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中谁是举证责任主体

牟* 安徽-黄山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5.11.17 05:10:03 398人阅读

医疗事故纠纷中谁是举证责任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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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医疗事故纠纷里,患者有举证责任,需证明自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以及和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这是患者启动维权程序的基础举证要求。
(2)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举证责任,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如违反相关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有遗失等不当处理行为,此时法律推定其有过错,医疗机构要自证无过错。
(3)对于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患者有索赔选择权,既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能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而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负有责任的相关方追偿。

提醒:
患者维权要及时收集就诊、受损等相关证据。医疗机构应规范诊疗和病历管理,避免陷入举证困境。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7 09:1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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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在医疗事故纠纷中,要准备好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记录、受到损害的诊断证明等材料,以此证明就诊、受损事实以及与医疗机构的服务合同关系。
(二)患者若遇到医疗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有遗失等不当处理的情况,保留好相关线索,此时医疗机构需证明自己无过错。
(三)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里,患者可根据自身方便,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疗机构要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会向责任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2025-11-17 08:2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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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要证明自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以及和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

2.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况担责,如违规诊疗、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病历资料有遗失伪造等问题,此时推定其有过错,需自证无错。

3.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疗机构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责任方追偿。

2025-11-17 08:1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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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需对就诊、损害事实及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举证;医疗机构在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病历资料存在问题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要证明自身无过错;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患者可向多方索赔,医疗机构担责后可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事故纠纷里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患者承担基础的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以及和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这是启动纠纷处理的基础。而当医疗机构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这些情况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机构要自证无过错。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为了保障患者权益,患者有多种索赔途径,同时也规定了医疗机构担责后的追偿权。如果您在医疗事故纠纷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7 07:4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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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有明确规则。患者需对到医疗机构就诊、受损害事实及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举证。而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承担举证责任,如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有遗失等不当处理行为,此时要证明自身无过错。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里,患者可向多方请求赔偿,医疗机构担责后可追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患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就诊记录、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证明自身主张。
2.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妥善保管病历资料,避免出现可能导致过错推定的行为。
3.各方发生纠纷时,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7 06:51:13 回复

一、医疗纠纷谁拿钱进行赔偿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医疗损害如何确定责任主体1、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医疗纠纷谁拿钱进行赔偿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医疗损害如何确定责任主体1、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医疗纠纷谁拿钱进行赔偿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医疗损害如何确定责任主体1、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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