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同居期间多套房产分割,有协议约定的遵循约定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双方的事先安排。
(2)没有约定时,一方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通常认定为出资方个人财产,符合物权登记公示原则。
(3)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保障了双方权益。
(4)以一方名义购买但另一方有出资且基于共同生活目的购房的,法院会综合考量多因素,可能按共有财产合理分割。
(5)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能被认定为赠与,归登记方所有。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提醒:同居期间房产分割情况复杂,建议保留好出资等相关证据,若遇到纠纷难以处理,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对同居期间多套房产进行分割。
(二)无约定时,一方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
(三)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等额享有。
(四)以一方名义购买,另一方有出资且基于共同生活目的购房,法院会综合多因素按共有财产合理分割。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能认定为赠与,归登记方所有。
(六)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1.同居期间分割多套房产,先看有无协议,有协议按协议处理。
2.无协议时,一方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共同出资则按比例分割,无法确定比例就等额享有。
3.一方名义购房但另一方有出资且为共同生活,法院综合考量后可能按共有财产分割。
4.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能认定为赠与,归登记方。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结论:
同居期间多套房产分割,有协议按约定处理;无协议,依出资、登记等情况认定归属和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处理同居期间多套房产分割问题时,遵循一定规则。有协议约定的,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时,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出资方个人财产;双方共同出资的,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等额享有。一方名义购买但另一方有出资且基于共同生活目的购房,法院综合多种因素可能按共有财产合理分割。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能认定为赠与归登记方。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若您在同居期间房产分割上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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