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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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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责任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 安徽-蚌埠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13 00:44:59 360人阅读

无限责任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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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责任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若无限责任源于夫妻一方个人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通常仅以该方个人财产承担,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若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无限责任基于夫妻共同经营、共同债务产生,夫妻共同财产会受影响,因为夫妻对共同债务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债。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在经营活动中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责任不清导致财产纠纷。
2.对于一方的个人经营活动,要保留好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
3.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需准确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依法行使权利。

2025-11-13 05: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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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无限责任源于夫妻一方个人经营活动,且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时,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仅以经营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这种情况下不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2)若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无限责任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共同债务产生,由于夫妻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就有权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此时夫妻共同财产会受到影响。
(3)判断无限责任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在于确定该无限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提醒:
遇到无限责任相关法律问题,要准确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13 04:5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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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避免夫妻共同财产受一方个人经营无限责任影响,应保留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家庭支出明细等。
(二)若无限责任可能基于夫妻共同经营或共同债务,要对共同经营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和规划,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三)当面临债权人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债时,需准确判断该无限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11-13 03:0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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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无限责任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看。若是一方个人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一般用个人财产担责,不涉及共同财产。

2.若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或无限责任源于共同经营、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会受影响。因为夫妻对共同债务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用共同财产偿债。

3.核心在于判定无限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5-11-13 02:4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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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无限责任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要分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债务有连带清偿责任。若无限责任源于夫妻一方个人经营活动,且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仅用该方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无限责任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共同债务产生,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债。因此,在面对无限责任时,判断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至关重要。如果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2025-11-13 00:55:42 回复

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资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未就上述财产的分割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对该类纠纷处理的思路和具体办法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可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但应当注意的是,适用该条规定的前提,是用于认缴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公司登记里,被记载在夫或妻中的一方名下,且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事实可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可按照上述规定对这类财产的分割达成共识。而且,应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的公司,人民在在分割夫妻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时,应当避免股东间和谐稳定、相互信赖关系的破坏,选择更好的解决方案,且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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