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过错推定原则在特定侵权行为中,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损害的情况,这一原则促使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保障学生安全。
(2)医疗机构若存在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等行为被推定有过错,这能有效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其规范诊疗活动。
(3)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致害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证明自身无过错,有助于督促其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避免他人受到伤害。
提醒:教育机构应积极履行职责并保留履职证据;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建筑物等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定期检查维护设施。不同案情适用法律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8 11:57:06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教育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教育、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日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校园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在学生发生人身损害时,及时收集和保存能证明自己尽到职责的证据,如监控录像、教师工作记录等。
(二)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生纠纷,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病历资料,避免隐匿、拒绝提供或伪造、篡改、销毁等行为。
(三)建筑物等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对相关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当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尽快收集自己无过错的证据,如维护记录、检查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2025-11-08 10:05:35 回复
咨询我
1.过错推定是指在部分侵权事件里,若受害人能证明损害和行为人行为有关,而行为人无法自证无过错,就要担责。
2.常见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伤,机构不能证明尽责需担责;医疗机构违规处理病历资料,会被推定有过错;建筑物等设施及搁置物致他人受损,相关人不能证明无过错要担责。
2025-11-08 09:14:2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过错推定在特定侵权行为中,受害人证明损害与行为人行为有关,行为人无法证明无过错则要担责,常见于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及建筑物设施相关侵权情形。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过错推定是为保护受害人权益而设的特殊规则。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于教育机构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需自证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担责,这是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自我保护和表达能力。医疗机构出现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等情况,推定其有过错,保障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的合法权益。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致他人损害,所有人等不能证明无过错就要担责,促使其对设施尽到维护管理义务。若遇到上述类似侵权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8 08:12:58 回复
咨询我
过错推定旨在平衡受害人和行为人的利益,在特定侵权行为中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当受害人证明损害与行为人行为相关,而行为人无法自证无过错时,法律认定其担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人身损害,教育机构应尽教育、管理职责,否则担责,这要求教育机构完善监管措施,保障学生安全。医疗机构若有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篡改病历资料等行为,推定有过错,这促使其规范医疗行为,如实记录病历。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致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无法证明无过错需担责,提醒其定期检查维护相关设施。
1.教育机构要强化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人员培训。
2.医疗机构需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
3.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定期检查设施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025-11-08 06:26: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