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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有催告权,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需在三十日内对合同进行追认,这三十日是除斥期间,且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定,期间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回应合同不发生效力;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也需在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追认。
3.为避免合同效力不确定带来的风险,相对人催告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收到催告后应尽快作出决定,若决定追认要及时以书面等有效方式告知相对人;若拒绝追认也应明确表达,以保障各方权益。
2025-11-07 06:0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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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拥有催告权,这是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手段。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收到催告通知后,需在三十日的除斥期间内进行追认。
(2)该除斥期间从收到催告通知时起算,且是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这确保了法律关系能在相对确定的时间内得到明确。
(3)若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三十日内未作表示,法律上视为其拒绝追认。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法定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回应,合同不发生效力;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同理。
提醒:在涉及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时,相对人要及时行使催告权,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需在三十日内明确作出追认或拒绝的表示,避免因未及时回应导致合同效力受影响。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7 04:1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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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对人在遇到效力待定合同情况时,应及时向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发出催告通知,明确告知其需在三十日内进行追认,并保留好发出催告通知的相关证据,如邮件、短信记录等。
(二)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收到催告通知后,若决定追认合同,应在三十日内以书面等能证明的方式作出追认表示;若不打算追认,也可在三十日内明确拒绝。
(三)若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三十日内未作任何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将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将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据此采取进一步措施,如解除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025-11-07 02:5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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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力待定合同里,相对人有催告权。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收到催告通知后,要在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追认。
2.这三十天是追认的除斥期间,从收到催告通知起算,期间固定,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
3.若在这期间没作表示,就视为拒绝追认。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法定代理人三十天没回应,合同无效;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的合同,被代理人也得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追认。
2025-11-07 01:5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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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有催告权,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需在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追认,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解析:
在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下,为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相对人的权益,法律赋予相对人催告权。这三十日的追认除斥期间是固定的,自收到催告通知开始计算,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就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若法定代理人三十日内不回应,合同就不发生效力。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也需在这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追认。这一规定明确了追认的时间限制,促使相关主体及时作出决定。如果遇到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对其中的法律问题不太清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7 00:29: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