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长宁区法律咨询 > 长宁区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后治疗费如何分担

离婚后治疗费如何分担

李** 上海-长宁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06 14:05:02 367人阅读

离婚后治疗费如何分担

其他人都在看:
长宁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长宁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因夫妻中一方侵权致使另一方受伤产生治疗费,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侵权行为需对损害后果负责的原则。
(2)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后生活困难且患病产生治疗费,可要求另一方适当帮助,体现法律对付出较多一方的保护。
(3)治疗费用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疾病治疗,离婚时未处理的,双方共同承担,因为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责。
(4)一方个人疾病的治疗费,通常自行承担,个人责任由个人负担。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

提醒:
离婚后治疗费分担情况复杂,需保留好相关治疗凭证和费用清单。面对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06 20:00:09 回复
咨询我

(一)因侵权导致对方受伤产生治疗费,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按照实际治疗花费给予赔偿。
(二)若一方在婚姻中负担较多义务,离婚后生活困难且患病,可与对方协商要求给予适当帮助,协商不成可起诉。
(三)治疗费用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疾病治疗且离婚时未处理,双方共同承担。
(四)一方个人疾病治疗费,通常自行承担。
(五)双方先自行协商治疗费分担,协商无果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1-06 18:11:24 回复
咨询我

1.若一方侵权致对方受伤产生治疗费,侵权方负责赔偿。

2.一方在婚内为家庭付出多,离婚后生活难且患病,可要求另一方适当帮助。

3.用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疾病的治疗费,离婚未处理的,双方共同承担。

4.个人疾病治疗费通常自担。

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2025-11-06 17:21:2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一方产生的治疗费分担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不同情形下离婚后治疗费分担规则不同。若因一方侵权致对方受伤产生治疗费,侵权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侵权人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若一方在婚姻中负担较多义务,离婚后生活困难且患病产生治疗费,可请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这体现了法律对付出较多一方的公平保护。若治疗费用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疾病治疗且离婚时未处理,双方需共同承担,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而一方个人疾病的治疗费,通常由其自行承担。双方遇到治疗费分担问题,可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决。若您在离婚后治疗费分担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06 16:27:24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一方治疗费分担分多种情况,侵权导致的由侵权方担责,负担较多义务方患病困难可请求对方帮助,用于共同债务相关疾病治疗的双方共担,个人疾病治疗费一般自行承担。
2.解决措施及建议:
-双方应先尝试友好协商,确定治疗费的分担方式,这能避免矛盾升级,节省时间和精力。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2025-11-06 15:29:4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结果,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如果有后续治疗、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后续治疗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受伤是在工作期间受伤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工伤职工可能有后续治疗可能不存在后续治疗,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一种意见认为,停发原待遇,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治疗中止后仍需继续治疗,自愿终止劳动关系是对自身后续医疗支出的一种风险承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和治疗费所需费用,劳动者是服务企业生产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何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不应为此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用人单位无须再承担工伤职工的后续治疗费用,劳动关系终止后此项费用由谁承担呢,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有获得救济赔偿的权利,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理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笔者倾向于第三种意见,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就超出医疗补助金的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根据民事活动的公平合理原则,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需要医治所花费的一种经济补偿,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是发生工伤后的延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这需要分明具体情况。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三种意见认为。在职期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定级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继续享受工伤待遇。是否终止劳动关系取决于职工自己,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属于职工自愿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种医疗费用的概略补偿、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法律界人士现存三种意见。劳动关系终止后,目前尚无对此作出具体解释,该医疗补助应可以填补治疗损失了,职工应当预见到终止劳动关系后,治疗工伤是劳动者恢复身体健康和延续劳动能力的必经过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