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巴南区法律咨询 > 巴南区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新婚姻分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分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邓** 重庆-巴南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05 02:58:22 315人阅读

新婚姻分居后财产如何分割

其他人都在看:
巴南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巴南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分居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分居期间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居财产按约定处理。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建议:夫妻双方可提前做好财产约定,明确财产归属。在婚姻生活中要重视家庭义务的合理分担。若发现对方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05 09:21:0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分居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在此期间双方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解决,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分居期间财产按该约定处理。
(3)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权利,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4)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

提醒:
夫妻财产处理约定最好形成书面协议,若发现对方有不当处置财产行为应及时保留证据,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05 07:44:2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想避免分居期间财产认定纠纷,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应主动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三)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1-05 06:43:39 回复
咨询我

1.分居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分居期间财产通常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居财产按约定处理。
3.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4.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2025-11-05 05:23:4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分居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分居期间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有书面财产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负担较多义务方离婚时可请求补偿;有隐藏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的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姻关系不会因分居而自动解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处理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分居期间财产就按约定执行。对于在家庭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义务的一方,法律赋予其在离婚时请求补偿的权利。而对于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为维护公平,分割财产时可对行为人少分或不分。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5 03:24:33 回复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②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③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④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在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曾对是否规定该项内容,以及对分居年限的长短存在着不同意见。有的赞成这一规定,认为它反映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情况,理当作为离婚理由;有的不主张规定这项内容,否则会给“喜新厌旧”的人以利用法律的机会,对无过错方不公平。有的认为分居二年时间太短,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应改为三年或五年;有的认为分居已表明夫妻感情不和,要求达到二年时间没有必要,而且分居时间长容易引发家庭恶性事件,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建议改为一年。修改后的婚姻法集中多数意见规定为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复杂多样,比如一方犯有罪、奸淫罪、侮辱妇女罪等罪行,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再比如一方婚后患严重的精神疾病,久治不愈,夫妻生活无法维持的。这些情形在婚姻法中难以逐一列举,人民应当本着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正确判定。  在此需要重申的是,该条增加规定的上述四种情形,并非婚姻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必备条件。婚姻当事人在婚姻生活中,如无以上情况发生,但有其他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亦应判决准予离婚。从另一方面讲,即使婚姻当事人间有上述情形发生,但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或虽给夫妻感情造成裂痕,但可以经过调解和好的,人民则不能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该条增加了第四款规定:“一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非法同居财产怎样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非法同居财产怎样分割新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2.25 1389阅读
  •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样分割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样分割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2024.03.01 1959阅读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3 2112阅读
  • 无效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无效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2024.02.21 1783阅读
  •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割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3 133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