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借款编造事实属于诈骗吗
你好,需要准备先关证据去公安报案,公安要是不予立案可以走民事起诉的
2025-11-03 09:47:19 回复
恋爱期间借款编造事实不一定属于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在恋爱期间编造虚假的借款事由,如虚构生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急需用钱的情况来骗取对方钱财,且从一开始就没有还钱的意图,借款金额较大,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例如,一方谎称家人重病急需手术费向恋人借款,拿到钱后却用于挥霍且毫无还款意愿,就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但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虽然编造了借款事实,但确实有合理的经济需求,且有还钱的意愿,只是由于经济状况暂时无法偿还,或者双方在借款过程中存在一些情感纠葛导致还款延迟等情况,通常不能认定为诈骗,这只是普通的民事借贷关系。
恋爱期间借款编造事实不一定构成诈骗,得看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若编造事实借钱后不打算还,可能算诈骗;若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还钱,一般不算。遇到这种情况,可先与对方沟通要求还钱,保留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若对方拒绝还款且金额较大,可考虑走法律途径追讨。
2025-11-02 19:22:3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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