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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有限制吗

邓** 河北-张家口 判决执行咨询 2025.10.31 01:07:25 352人阅读

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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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限制因情况而异。对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除一般债务利息外,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根据债务人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和迟延履行期间来计算,且无上限。

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若已造成损失,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所受损失;若未造成损失,迟延履行金由法院依具体案件情况决定,通常也无明确上限,但要合理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债务人应及时履行义务,避免产生高额迟延履行金。
2.申请执行人发现债务人迟延履行,要及时向法院反映,维护自身权益。
3.法院在确定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时,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2025-10-31 07: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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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没有上限。在计算时,除一般债务利息外,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按照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来得出。
(2)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情况较为复杂。若已造成损失,需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受到的损失;若未造成损失,迟延履行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通常虽无明确上限限制,但要合理确定。

提醒:
执行迟延履行金计算规则较复杂,不同案情可能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05:4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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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当事人要明确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按照除一般债务利息外,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来计算,并且知晓这种情况下迟延履行金无上限,所以要尽快履行义务以避免高额费用。
(二)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若已造成损失,申请执行人可要求双倍补偿损失;若未造成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迟延履行金,虽然通常无明确上限,但当事人要认识到法院会合理确定,应积极配合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2025-10-31 04:4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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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限制因情况而异。

2.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按加倍部分算,即除一般利息外,加倍部分利息=未清偿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无上限。

3.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若已造成损失,双倍补偿;未造成损失,法院依具体案件决定,通常无明确上限,但要合理确定。

2025-10-31 03:4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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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执行迟延履行金数额限制因义务类型而异,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无上限,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通常也无明确上限,但需合理确定。
法律解析:
对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依据相关规定,除一般债务利息外,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照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来计算,该计算方式没有设置上限。而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若已造成损失,需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受到的损失;若未造成损失,迟延履行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虽通常没有明确的上限限制,但要基于合理原则确定数额。如果在执行迟延履行金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31 02:25:26 回复

一、定金的最高限额是多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定金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则把定金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降至主合同标的的20%即可,而不应将此种定金合同视为当然无效。二、迟延履行合同如何适用定金罚则应区分情况处理:只有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使非违约一方基于合同所产生的期待利益丧失,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的,才可以视为根本违约而运用定金罚则。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主要规定了违约定金。即在一方违约以后,如按定金罚则接受了制裁,该当事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定金罚则是针对违约行为而设定的,但并不是说在出现任何违约,特别出现轻微违约的情况下,也可运月定金罚则。定金责任可以运用于完全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可以运用于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但对于不完全履行行为来说,只有在这些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使当事人缔约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能运用定金罚则。由于定金罚则体现了对违约一方当事人的制裁,运用这种制裁会给违约一方经济上带来极为不利的后果,特别是这种制裁也可以与违约金、实际履行等补救方式并用,因此必须将定金罚则的运用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如果认为任何违约,哪怕是轻微的违约都要运用定金罚则,那么将会导致定金罚则的滥用。一方出现轻微违约就运用定金罚则,给违约一方强加极为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其继续履行合同,并且与法律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相悖。一般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若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不可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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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不能主张全额违约金,只能主张部分的违约金。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时,未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向自己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给付数额是有限制的,违约方迟延履行,只需要只付部分违约金。

    2024.08.29 20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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