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本溪法律咨询 > 本溪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岳母送妻子一套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岳母送妻子一套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马* 辽宁-本溪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0.28 11:21:01 486人阅读

岳母送妻子一套房属于共同财产

其他人都在看:
本溪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本溪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岳母送妻子一套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岳母的赠与意思表示。明确表示只赠与妻子一方,房产是妻子个人财产;未明确的,婚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
2.为避免日后财产纠纷,岳母可采取书面赠与协议的方式,在协议中明确指明赠与对象为妻子一人。这样能以清晰的书面证据确定房产归属,保障各方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矛盾冲突。
3.夫妻双方也应重视财产归属问题,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面对财产赠与等情况时,及时与赠与方沟通,确保财产归属清晰明确。

2025-10-28 17:06:0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岳母送妻子一套房的财产归属判定,关键在于岳母的赠与意思表示。若岳母通过赠与合同等书面形式明确表明该房产仅赠与妻子个人,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若岳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妻子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为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岳母最好有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指明赠与对象。

提醒:
在处理这类财产赠与问题时,建议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明确赠与对象。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8 15:38:15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岳母希望房子仅为女儿个人财产,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表明该房产只赠与女儿一方。
(二)若没有特别的意愿,不做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为避免日后财产纠纷,建议岳母留下书面的赠与协议,清晰指明赠与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5-10-28 14:31:27 回复
咨询我

1.岳母送妻子一套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形。
若岳母明确表示仅赠与妻子,像用赠与合同写明,那这房就是妻子个人财产。

2.若岳母没明确只赠妻子,按法律,婚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

3.关键在于岳母有无明确赠与意思,有书面协议指明对象,可避免财产纠纷。

2025-10-28 13:27:4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岳母送妻子一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岳母有无明确表示只赠与妻子一方,有则为妻子个人财产,无则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判定有明确规定。若岳母通过赠与合同等书面形式明确表明房产仅赠与妻子一人,该房产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若没有此类明确表示,按照法律,婚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尤其是书面赠与协议,能清晰界定财产归属,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若对财产归属问题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0-28 12:15:1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