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交公司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当老人在乘坐公交时因司机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摔倒骨折,公交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2)赔偿项目较为多样。除了常见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若老人有工作,还有误工费;若骨折构成伤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老人一方要维护自身权益,需收集关键证据,像就医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以及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等。
(4)赔偿协商可先通过双方沟通进行,若无法达成一致,老人可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提醒:
老人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协商时明确合理赔偿诉求。不同案情赔偿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老人要注意保留各类证据,除就医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和事发监控视频外,与公交公司沟通协商的记录、现场证人的联系方式等也应留存。
(二)在协商赔偿时,老人要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合理金额,可先咨询专业人士,做到心中有数。
(三)若选择起诉,要注意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老人乘公交摔倒骨折,公交公司通常要担责。因其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若因司机操作问题导致老人摔倒,就得赔偿。
2.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有工作老人的误工费、护理费等。若老人骨折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等。
3.老人要收集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事发监控等证据。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结论:
老人坐公交摔倒骨折,公交公司一般要担责赔偿,赔偿项目多样,老人需收集证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公交公司作为公共运输的提供者,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若因公交司机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致使老人摔倒骨折,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有工作情况下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老人骨折构成伤残,公交公司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老人一方要积极收集就医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以及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等证据。双方可先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老人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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