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者离职有未休年休假,公司需依法补偿。公司要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且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已包含在内,实际额外支付的是日工资收入×未休年休假天数×200%。
(2)日工资收入通过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剔除加班工资后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3)若公司拒绝支付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劳动者计算未休年休假补偿时要准确核算工资和天数,遇到公司拒绝补偿及时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月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日工资收入,依据公式“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未休年休假天数×200%”计算应得补偿。
(二)与公司友好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补偿。
(三)若公司拒绝支付,劳动者可收集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劳动者离职时若有未休年休假,公司需依法补偿。补偿标准是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含正常工作工资。
2.计算方式: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未休天数×200%。日工资用月工资除以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剔除加班工资后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
3.若公司拒付补偿,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劳动者离职时未休年休假,公司应按规定给予补偿,若公司拒绝,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劳动者离职时存在未休年休假,公司需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面包含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是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于日工资收入乘以未休年休假天数再乘以200%。日工资收入是用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月工资指的是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要是公司拒绝支付这笔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问题,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劳动者离职时若有未休年休假,公司需依法给予补偿,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含正常工作工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用日工资收入×未休年休假天数×200%,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剔除加班工资后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当公司拒绝支付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合理途径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处理;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应有的补偿。
3.建议劳动者注意留存好相关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在维权时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未休年休假天数,顺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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