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有权依法领取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有效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时,需发放此津贴。不过不同地区发放标准和时间有别。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规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监督用人单位整改;也能申请劳动仲裁,凭借这种法律途径,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勇敢维护高温作业下应得的津贴福利。
法律分析:
(1)高温津贴是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时依法享有的权益。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或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有效降低到33℃以下时,就需发放高温津贴。
(2)由于不同地区气候条件不同,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时间也存在差异,这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
(3)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这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解决;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当地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时间,遇到未发放情况及时维权;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发放,避免法律风险,具体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要明确自身是否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即用人单位安排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不能有效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二)了解所在地区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时间,可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网站、热线电话等渠道获取信息。
(三)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时,先尝试与单位友好协商,沟通解决问题。
(四)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1.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能依法领高温津贴。当用人单位安排在35℃以上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到33℃以下时,就需发放。
2.各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时间不同。
3.若单位没按规定发,劳动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结论: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可依法领取高温津贴,单位不发放时劳动者可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或者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不含33℃)时,就应当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不同地区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时间有所不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首先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你在高温津贴方面遇到难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1、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 2、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3、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与劳动者工资一并发放,计算个税; 4、高温津贴不包括在员工最低工资范畴内。
专业解答高温津贴是需要交纳个税的,按照规定,只要属于劳动者合法的薪资所得,就全部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薪资所得不仅包含员工的基本工资所得,在劳动过程当中,公司发的奖金,加班费,以及其他的津贴,就类似于高温补贴,这都属于计征个税的范围。
专业解答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2015年上调了津贴标准。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
专业解答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专业解答不是,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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