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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儿家产怎么分的

尹** 陕西-汉中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0.23 07:58:19 462人阅读

三个女儿家产怎么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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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时按遗嘱分配家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三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

具体分配情况会因继承人的不同情况而有差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被继承人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家产分配,避免后续纠纷。
2.继承人应积极履行扶养义务,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会影响遗产分配。
3.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充分沟通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

2025-10-23 12:3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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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继承人有合法有效遗嘱时,家产分配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2)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里,三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均等分配遗产,这是基于公平原则。
(3)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4)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多分,以鼓励积极履行扶养责任。
(5)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这是对不履行义务行为的约束。
(6)各继承人协商一致时,遗产可不均等分配,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提醒:处理遗产分配时,要注意收集证明扶养情况等相关证据。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10-23 11:3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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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有合法有效遗嘱,严格按照遗嘱内容分配家产,确保遗嘱的执行符合规定。
(二)没有遗嘱时,三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遗产。
(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女儿,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
(四)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女儿,分配时可适当多分。
(五)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女儿,分配时应不分或少分。
(六)各女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10-23 09:5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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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被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家产按遗嘱分配。

2.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三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遗产。

3.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4.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

2025-10-23 08:5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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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被继承人有合法有效遗嘱时按遗嘱分家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三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家产。若没有遗嘱,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在法定继承里,三个女儿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均等分配遗产。然而,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在分配遗产时得到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并且,若各继承人达成一致,遗产分配也可不均等。如果在遗产继承方面你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2025-10-23 08:29:30 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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