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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后可以撤销执行吗

石* 安徽-淮北 合同终止咨询 2025.10.22 17:31:50 469人阅读

协商后可以撤销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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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后申请撤销执行具有可行性。在执行程序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这属于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法院审查符合规定会裁定终结执行。
2.撤销执行后存在后续情况。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能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3.建议申请执行人在协商撤销执行时,充分考量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的可能性,做好风险评估。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再次申请执行时能顺利进行。

2025-10-22 21: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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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执行程序里,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这属于申请执行人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
(2)法院会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终结执行。
(3)撤销执行后存在特殊情况,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提醒:
协商撤销执行虽可行,但要考虑被执行人后续履约情况,若出现不履行协议情形,及时按法律规定再次申请执行。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2 20:5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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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这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二)申请撤销执行后,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符合就会裁定终结执行。
(三)若撤销执行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四)决定撤销执行前,要考虑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做好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025-10-22 20:1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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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程序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能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这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2.法院审查符合规定后,会裁定终结执行。

3.撤销执行后,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原文书,且不受时效限制。

4.协商一致撤销执行可行,但要考虑后续情况妥善处理。

2025-10-22 20:1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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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协商一致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撤销后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解析:
在执行程序里,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权对自身权利进行处分,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法院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律规定便会裁定终结执行。然而,撤销执行后存在一定风险,若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这意味着在协商撤销执行时,申请执行人要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执行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2 18:39:38 回复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存在欺诈担保的情形。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另外高利贷的本金和年利率36以内的利息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担保合同是成立的,担保人不能撤销担保,但是,对于超过36年利率的利息,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要担保人还款,应通过正常的程序进行,要在经确认此债权债务为真实、有效,且生效判决确认担保人有义务偿还此债务时,才可以通过对担保人财产进行执行,而不能采取暴力手段,担保人如遇到暴力催讨等行为,应及时报警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存在欺诈担保的情形。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另外高利贷的本金和年利率36以内的利息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担保合同是成立的,担保人不能撤销担保,但是,对于超过36年利率的利息,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要担保人还款,应通过正常的程序进行,要在经确认此债权债务为真实、有效,且生效判决确认担保人有义务偿还此债务时,才可以通过对担保人财产进行执行,而不能采取暴力手段,担保人如遇到暴力催讨等行为,应及时报警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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