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主体不适格:当签订拆迁协议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于其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签订的协议无效。比如一些不具备认知和表达能力的人签署拆迁协议,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2)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受损害方可以请求认定协议无效。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若拆迁协议内容与土地管理等相关法规冲突,或者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该协议会被判定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协议双方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这样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提醒:签订拆迁协议时要仔细审查主体资格、确保意思表示真实,注意协议内容合法合规,避免陷入无效协议风险,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一)在签订拆迁协议前,要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通过查看相关证明文件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签订协议过程中,保持警惕,若遭遇欺诈、胁迫等情况,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三)仔细审查协议内容,确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关注协议签订双方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迹象,若发现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及时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以下情形拆迁协议会被认定无效:
1.主体不适格,若签协议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受欺诈、胁迫签的协议,受损方可请求认定无效。
3.违反法规或公序良俗,协议内容违反土地管理等法规,会被认定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双方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协议无效。
结论:
拆迁协议存在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时无效。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在拆迁协议中,若签订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协议自然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这违背了意思自治原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认定协议无效。若协议内容违反土地管理等相关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协议也会被认定无效。当协议双方恶意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时,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若在拆迁过程中对协议效力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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