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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2.延长拘留期限有两种情形。特殊情况(如调查难、取证工作量大)下,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1-4日;流窜(跨市县连续作案等)、多次(三次以上)、结伙(二人以上)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3.检察院需在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
2025-10-17 22: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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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需逮捕的人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拘留期限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和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两种,检察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且认为需逮捕的人,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时,如案件调查困难、收集证据工作量大等,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1至4日。而对于流窜作案(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之后,检察院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若大家在涉及拘留、逮捕等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7 21:4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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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需逮捕者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拘留期限分两种情况。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1至4日,虽法律未明确“特殊情况”,但实践中案件调查困难、收集证据工作量大等符合条件。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流窜作案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作案后逃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3.检察院需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公安机关应明确特殊情况认定标准,提高证据收集效率。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认定要严格依据规定。检察院要按时审查并作出决定,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与高效。
2025-10-17 20:5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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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时,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其延长拘留期限有两种情形。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1至4日,像案件调查难度大、收集证据任务重等情况都在此列。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流窜作案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作案后外逃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3)检察院需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复杂,拘留期限延长条件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若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19:0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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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案件调查困难、收集证据工作量大等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可在原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基础上延长1至4日。
(二)对于流窜作案(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三)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后,检察院需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5-10-17 18:59: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