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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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即使二楼门面房未使用,物业费通常也应按合同约定标准全额缴纳。因为物业服务针对的是整个物业区域,包括公共设施维护、安保等,不会因个别房屋未用而减少服务成本。不过,可与物业协商,看能否给予一定优惠或减免。若协商不成,仍得按约缴费,否则可能担违约责任。
2025-10-14 13:57:0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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