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公司经营期限到期,若想继续经营,可组织股东对修改公司章程进行表决,争取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二)若无法就修改章程形成有效决议,公司要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并在清算完成后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经营期限到期,不意味着必然解散。按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时,公司可修改章程继续存续。若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公司不解散,能继续经营。
2.若未形成修改章程的有效决议,公司要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公司随之解散。
3.经营期限到期只是公司解散的一个原因,能否继续存续,关键看是否修改章程。
结论:
经营期限到期的公司不一定自然解散,关键看是否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公司有两种走向。若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可继续存续经营,不会解散;若未就修改章程形成有效决议,公司需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之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司解散。这表明经营期限到期只是公司解散的一个可能事由,而非必然导致公司自然解散。若大家在公司经营期限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经营期限到期的公司不必然自然解散。按照相关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时公司可通过修改章程存续,若股东表决通过修改章程,公司不解散能继续经营。
2.若未就修改章程达成有效决议,公司需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之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司解散。
3.为避免因经营期限到期引发问题,公司可提前规划,在期限临近时组织股东讨论是否修改章程;若决定不解散,应及时按程序修改章程;若决定解散,则要严格按规定时间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和注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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