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受工伤1年了,工伤认定9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到位,与用人单位签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协议,在就医期间用人单位给了2万医疗费用和5千生活费,现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协议到指定时间,用人单位要扣除2万5千元,这样做法对吗?
用人单位扣除2万5千元的做法通常不对。工伤医疗费用和生活费本就该单位承担,不能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里扣。您可先和单位协商,表明这费用不应扣除;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0 07:30:5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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