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告收到离婚诉前调解通知,应冷静应对,同意离婚可提诉求争取达成协议,不同意则表明态度说明理由,调解中理性陈述、维护权益,达成一致有调解书,不成则进入诉讼需准备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可先进行调解。被告在收到诉前调解通知后,按步骤应对十分必要。若同意离婚并能在调解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协议,这符合双方省时省力、减少矛盾的利益,且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不同意离婚,表明态度并说明感情未破裂的理由,也是保障自身婚姻权利的体现。调解中理性客观,对不合理要求据理力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确做法。若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收集证据支持主张则是遵循诉讼规则的要求。如果在处理离婚纠纷的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1.被告收到诉前调解通知后,应根据自身对离婚的态度妥善应对。若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有想法,可在调解中提出以达成一致协议,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矛盾激化;若不同意离婚,要向调解人员表明态度并说明感情未破裂的事实理由。
2.调解时需保持理性冷静,客观陈述事实。面对原告不合理要求,要据理力争维护权益。达成一致后,法院会出具与判决书有同等效力的调解书。
3.若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被告要做好应诉准备,收集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被告收到诉前调解通知,需先明确自身对离婚的态度和诉求。若同意离婚,可在调解里提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想法,争取与原告达成一致,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矛盾激化。
(2)若不同意离婚,要向调解人员表明态度,阐述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理由。
(3)调解时,被告应保持理性冷静,客观陈述事实。面对原告不合理要求,要据理力争维护权益。
(4)若调解达成一致,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其与判决书效力相同;若调解不成,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被告要做好应诉准备,收集证据支持主张。
提醒:
调解时要准确表达自身诉求,诉讼中证据收集要合法有效,不同案情对应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自身态度
冷静思考对离婚的态度和诉求。若同意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提前构思方案,在调解时提出,争取达成一致,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矛盾激化;若不同意离婚,向调解人员说明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理由。
(二)理性参与调解
调解中保持理性冷静,客观陈述事实。面对原告不合理要求,要据理力争,维护自身权益。
(三)应对不同结果
若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效力;若调解不成,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被告要收集证据支持自己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