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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书本质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自双方签字时便成立,这体现了双方的自主意愿和初步约定。
(2)其生效与否和民政局盖章并无直接关联。生效的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包括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度过冷静期、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并最终取得离婚证。
(3)民政局盖章的作用主要是证明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而非决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完成离婚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提醒:
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要确保内容合法、表达双方真实意愿。不同离婚情况对应协议条款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05 15: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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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要保证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避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等。
(三)严格按照离婚登记流程操作,双方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确保离婚登记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5-10-05 15:1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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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双方签字即成立。
2.其生效需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先共同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再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并发证,协议才生效。
3.民政局盖章只证明离婚登记,非协议生效必要条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完成离婚登记就有效。
2025-10-05 14:1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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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协议书效力不取决于民政局盖章,完成离婚登记才使其生效。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其生效需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包括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经查明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此时协议书才生效。民政局盖章只是证明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非生效必要条件。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完成离婚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在离婚协议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05 12:2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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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效力不取决于民政局盖章,它是夫妻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要生效需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具体流程是双方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才生效。
3.民政局盖章作用是证明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非生效必要条件。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完成离婚登记就具法律效力。
4.建议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确保是真实意愿表达,内容合法合规。办理离婚登记要按规定流程进行,以保障协议效力。
2025-10-05 11:49: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