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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危险驾驶罪案件里,若车辆是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工具和重要物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收集证据可扣押车辆。
(二)公安机关要妥善保管被扣留车辆。
(三)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四)当事人经通知三十日后不领取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5-10-04 18: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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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时,交管部门为收集证据可扣押涉事车辆,车辆是作案工具和重要物证。
2.交管部门需妥善保管被扣押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通知当事人领车。
3.若通知后三十日当事人未领车,公告三个月仍未领,车辆将依法处理。危险驾驶案中车辆会因办案扣押,后续按情况处理。
2025-10-04 17:4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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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危险驾驶罪可以扣押车辆,且后续会根据不同情况对被扣押车辆进行处理。
法律解析:
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时,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收集证据,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因为车辆可能是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工具和重要物证。对于扣留的车辆,需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若当事人经通知三十日后不领取,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车辆将被依法处理。这表明危险驾驶罪中车辆会因办案需要被扣押,后续处理有明确的流程和时间规定。如果遇到危险驾驶罪车辆扣押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04 16:1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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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驾驶罪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车辆。车辆作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工具和重要物证,为收集证据,交管部门可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2.对于扣押车辆需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3.若当事人在通知后三十日不领取,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因危险驾驶致车辆被扣押,应及时关注交管部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车辆,避免车辆被依法处理造成不必要损失。
2025-10-04 15:0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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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危险驾驶罪案件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收集证据有权扣押车辆。车辆作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工具和重要物证,对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
(2)对于被扣留的车辆,相关部门需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
(3)若当事人经通知三十日后不领取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提醒:
因危险驾驶车辆被扣押后,要及时关注领取通知,按规定时间领取车辆,避免车辆被依法处理。不同案情车辆处理情况或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04 13:1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