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绝一次履行合同一般构成违约。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需依约全面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即属违约。
2.存在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拒绝履行不算违约。如不可抗力致无法履行,或合同约定特定情形可拒绝履行。还有,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这是合法行为。
3.若不存在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免责情形,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若要行使不安抗辩权,应保留好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证据。
法律分析:
(1)合同依法成立后,全面履行义务是当事人的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一次履行合同构成违约。比如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已到,一方拒绝交付货物就是违约。
(2)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时,拒绝履行不算违约。像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按约履行合同,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当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这是合法行为。
(4)若无正当理由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提醒:履行合同要严格遵守约定,遇到问题先确认是否有免责事由或可行驶抗辩权,不确定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避免违约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约定免责事由,明确特定情形下可拒绝履行合同的条款。
(二)遇到可能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要判断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若是需及时收集相关证据。
(三)当怀疑对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要有确切证据,并按法律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一般情况下,拒绝一次性履行合同属于违约。合同成立后,当事人需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就违约。
2.若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拒绝履行不算违约。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按合同特定情形可拒绝。
3.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不算违约。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结论:
拒绝一次履行合同通常算违约,但存在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时不算违约,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约定义务。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违约。然而,若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像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合同约定特定情形可拒绝履行,拒绝履行便不算违约。另外,当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这是合法行为。若不存在这些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您在合同履行方面遇到问题,对自身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拒绝履行合同中的约定,要承担继续履行义务,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就违约行为进行约定,违约的赔偿责任进行明确,约定的违约金要适当,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专业解答在一方违约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如果能够协商解决是最好的,也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维权,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那么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权是最好的。
专业解答对于拒绝履行和预期违约的区别,其实违约与履约期满后拒绝履约是一样的,两者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主要的区别在于: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仍然可以履行、债务人已表示拒绝履行债务、债务人主观故意、债务人拒绝履行无正当理由欠债。
专业解答以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是算违约的,对于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已经属于违约的情况,另一方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要求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专业解答属于违约,的名词为预期违约,或者是先期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合同订立生效,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对方履行应该尽到的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履行,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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