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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没有批准逮捕的权力,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司法权力的制衡,防止权力滥用。
(2)当公安机关在侦查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需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并附上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3)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4)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要立即执行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通知执行情况。
提醒:
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时应确保材料真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若遇到不了解的法律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9-20 06: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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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职权划分
公安机关没有批准逮捕权,批准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此规定,将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
(二)规范提请程序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同时准备好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三)执行决定
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要立即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若不批准,应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5-09-20 05: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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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无批准逮捕权,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该权力由人民检察院行使。
2.公安机关侦查时若需逮捕犯罪嫌疑人,要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3.人民检察院依据材料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4.若批准,公安机关立即执行并通知检察院;若不批准,公安机关马上放人并告知执行情况。
2025-09-20 05: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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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没有批准逮捕权,批准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当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同时将案卷材料、证据等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进而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批准,公安机关需立即执行并通知检察院;若不批准,公安机关要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通知检察院。这一流程明确了各机关的职责,保障了刑事诉讼的规范和公正。如果在刑事诉讼方面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20 05:0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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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没有批准逮捕权,该权力由人民检察院行使。这一制度安排是为了确保逮捕措施的谨慎使用,保障公民权利,避免权力滥用。
1.当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逮捕犯罪嫌疑人,要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会依据这些材料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
2.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若不批准,公安机关需马上释放被拘留的人,同样要及时告知执行情况。
建议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准备材料,提高提请批准逮捕的质量。人民检察院也要认真审查,准确作出决定,共同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
2025-09-20 03:53:48 回复